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

高校教師雜感

自從教導新的一批學生以來,真是倍感挑戰。這一學期,學生多達九人,分別來自六個國家,沒有共通的語言,大家只得以英文溝通。

本來就對英文不很擅長,勉為其難努力用英語溝通,甚至還得解說不容易理解的華語文法。真是令人吃盡苦頭!剛開始,常常被自認聰明的日耳曼學生挑戰,經過懷柔手段,加強溝通,終於跟這名學生取得某些默契。但另一個棘手問題,卻又逐漸浮出抬面。

原來,剛開始就不斷對學校施壓,還要學校訂出學生的語文檢定進度的某些家長代表,竟然是懷有特別的打算。這群人打著關心孩子的學習成效,要求學校在限定的時間內提出成績。由於學生的程度差異很多,統一教學時,難免會顧此失彼。而且,語言學習本來就該分階段分班學習較好,只是在學校的經費限制下,無法避免讓不同程度的學生全部一起學習。

其中,某位家長代表,嚴格說起來,不能說是家長代表,應該說是舉辦這項國際交流活動的社團成員,私心的想以學生分階學習的理由,要求學校將班級拆開,可以讓這位成員擔任另一個班級的教師。學校無法成全這樣的要求,他們轉而希望學生可以另外繳費上課,而且由這位成員擔任教學工作。

至此,終於明白,一切都是這個社團的算計,從一開始就思考將學生抽離學習,只是他們沒有學校的支援,將無法承接學生來台學習的工作。所以,從頭他們就已經打算另外給學生上課,而且還想收取額外的費用。只能說,這樣的買賣心態,究竟把學生的學習放在哪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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