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新聞兩三事

過去,因為工作的關係,接觸了許多與新聞相關的事務。同時,也直接或間接執行過不少報導稿件,卻在最近的若干事情有了些許感想!

台灣的新聞業,自從來自香港的水果媒體進駐之後,生態起了非常大的變化。雜誌的寫作風格宛如小說創作般的多樣,的確豐富了讀者的想像空間,讓讀者對於媒體的期待與想像逐漸有了不一樣的觀點。

其實,不可否認這份刊物對於台灣的貢獻,他讓若干難以抒發的隱情得以吐露。再者,揭露了不少有著堂堂表面形象的人物,不為人知的另一面。人類真是個矛盾的動物,任誰都對於八卦、醜聞具有高度興趣,卻難以忍受自己身陷其中!

新聞非小說絕不能憑空杜撰
不久前,受託撰寫一份報導,對方提供的是若干的新聞稿,於是,按照過去的經驗,將數份的新聞稿與該單位放置在網路上的資訊,綜合整理成一份報導性的文章,同時在第一時間給了相關的編輯人員!依照報社的處理方式,完全是正確無誤的事情,卻讓這個委託刊物有了若干微詞。

新聞編輯最重要的事情,往往要注意不得隨意更動發新聞稿單位的人事時地物等訊息,特別是人名、數字等資料。再者,誰說的話也要很忠實的呈現,不得斷章取義造成誤導讀者。倘若說這是新聞編輯的常識,倒不如說這是攸關新聞道德的事情。這種錯誤也是讓台灣許多電視媒體遭到質疑的地方,任意剪輯、扭曲原意,甚至加由添醋製造虛無的情事。

新聞的處理原則在於真實,有幾分事實說幾分事情,絕對不得有如創作小說般的憑空想像。雖然執著於創作,但對於新聞報導的寫作,一樣有絕對的堅持。如此,才能無愧於心,無愧於歷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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